第二条 宗旨
团结广大世界语者,组织全省世界语者和有志于世界语运动的同志学习、研究和运用世界语,扩大世界语在本省的影响,提高世界语者的水平,开展世界语国际交流,促进世界语运动的健康发展,为繁荣本省的文化与科技事业而努力。
第三条 会员
凡为世界语者的河北省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赞同本会章程并具备世界语初级班结业水平的均可申请参加。参加者需由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索取资料的优先权;
4.遵守本会章程,按期交纳会费;
5.执行本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声誉;
6.向本会提供有关世界语活动情况。
第五条 会员守则
1.会贵在进行通信、学术交流、友好往来等活动时,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国家政策法令并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备案;
2.会员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文化和道德素质,崇尚献身精神;
3.会员之间应同心同德,精诚团结,互通信息,共同提高;
4.会员无权以本会名义擅自进行各项活动,如果做出有损本会声誉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六条 组织机构
1.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会员代表大会由本会会员协商推举的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大会的任务是:审定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本会理事会;审议和通过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2.理事会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可以连任。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3.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可以连任。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每三个月举行一次。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并定期向理事会通报情况。
4.本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持本会工作,任期四年,连选可以连任。
5.本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聘任,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6.本会可设立各项专业委员会,以开展世界语活动。
7.为便于工作,本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若干人组成,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各种日常事务。
8.为加强世界语运动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本会聘请赞助世界语的著名人士和老世界语者担任名誉理事长和名誉理事,就本会工作给予指导。人选由理事会推举。
第七条 附则
1.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2.本会如需终止活动,应由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报民政厅办理注销手续。
3.本会欢迎并接受国内外个人和团体给予的资助。
4.本会会址设在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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